龙年春节刚过,《太原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出台,其中对未来“限价房”的套型,以及宏观价格控制等方面相关政策进行了初步介绍。这是继省城在推出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惠民政策之后又一有力稳定房价的政策,虽然目前实施细则未定,但已经引来众多市民关切的目光。人们对“限价房”怎么“限”、“限”什么,提出了很多自己的观点,一时间“限价房”成为街头巷尾人们热议的话题。
家住太原市双塔南巷的老薛对这个政策相当感兴趣,自从看到媒体上发布了消息,他就四方打探,看是否能了解更多的相关信息。
为何如此之关心,老薛说:“我和老伴是一家倒闭国企的下岗职工,前两年刚办了退休手续,老两口就靠着两千多元的退体金生活,儿子娶了媳妇生了孩子,现在,我们一家5口人挤在60多平方米的平房内,取暖不方便,厕所用公厕,一住就是十余年。最让人头疼的是双塔南北路打通在即,年后,这里马上就面临着拆迁,市场上每平方米近6千块钱的房价,买一套八九十平方米的房子,需要将近50万,靠我们的退休金攒钱买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
能买一套满意的房子是老薛的一桩心事,“如果条件符合,我肯定借钱也要买一套。”他拿着报纸对记者说:“你看政策里面讲限价房价格根据同地区或周边商品住房价格,要下浮20%以上,一套房按比例算下来要省十万块钱左右。很划算,我想如果我这房子的拆迁费再加上我们的储蓄应该能够支付。”
“限价房”同时也引起很多“工薪族”的关注,在某企业上班的徐女士说:“我们的收入永远赶不上房价,既不够申请经济适用房的资格,商品房又买不起,是典型的两头都不占,前两年,从新闻上看到广州一些地方推出限价房,就盼着咱们太原什么时候也推出这样的政策,现在终于盼来了,希望这个政策能解决像我们这个群体的购房需求,还有就是希望政策能够尽快实施。”
记者注意到《办法》中规定符合四类条件的家庭,可申请购买一套“限价房”:取得太原市城镇常住户口满一定年限;家庭人均住房面积符合规定标准;家庭收入符合规定标准;家庭资产符合规定标准。具体标准及细则,太原市政府将另行规定。这个标准也是众多市民关注的焦点,人们热切期盼具体细则尽快出台。
“相信政府出台这样的政策,也是从调控房价的目的来考虑。太原是二线城市,房价不如一线城市那么高,但可以看到,太原现在像星河湾、万达广场等高端楼盘不断出现,房价被逐年拉高。去年,政府实施‘限购令’,房价放慢增长脚步,相对于2010年,房价还是上涨了,房价逐年涨,如果政策滞后,老百姓能省下的购房钱又成了泡影。希望政府能尽快制定细则,明确适合什么人群,家庭收入定在多少?家庭资产如何计算?这些都应该赶紧制定标准。”太原市民崔先生说。
“在政策出台后一段时间内,能否先公示限价房修建地点,让市民们有所准备。假设‘限价房’的修建地址离城区较远,市民会综合考虑子女上学、交通,以及就医等各方面的因素早做准备。再则,一个建设项目往往需要几年的时间,部分急需住房的市民可能就会享受不到这一政策,很多人会问同样一个问题,到底等还是不等?购房计划也会因此打乱。”市民李女士说。
之所以称为“限价房”,房子的价格才是人们最关心的问题,市民何先生说:“既然是限价,那么就要让市民做到心里明白,参考的周边房价是否是合理的,价格是怎样算出来的,这些都应是本明白账。”
虽然“限价房”目前还停留在政策层面上,但很多心急的市民已开始为“限价房”出谋划策。
2010年9月27日,太原市历史上首次经济适用房销售公开摇号,参加过摇号的李女士对此还记忆犹新,“当时我就在摇号现场,看着入围的家庭在摇号过程中一户户被选出。公开摇号挺好的,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李女士说,“我也是上一次在摇号过程中进入了轮候家庭,但是最终没有轮到。我考虑想买限价房的人肯定不会少,房源肯定不够,我建议是否能够像经济适用房分配一样,同样采取摇号的办法。”
很多市民希望,太原市在“限价房”的开发建设中考虑在太原地区的中部、东部和南部合理布局,做好成本控制,并想办法让开发成本再降一点,让更多的中低收入家庭早日“住者有其屋”。一位从事地产的经纪人说:“‘限价房’既要让百姓买得起,又要让开发商有利可图,在保障工程质量的前提下给百姓最大的实惠,这个点的掌控需要政府做更多细致的工作,比如在工程质量方面让市民参与其中,从招标到施工全程受到市民监督。”
太原出台《办法》,但“限价房”政策不是太原首创,早在2004年2月,宁波市政府率先在全国推出了5012套“限价房”,成为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据了解,2000年至2002年,宁波房价涨幅连续三年排名全国第一,2003年居全国第二。2004年宁波房价退至全国第五,2005年退至全国第八。宁波的实践证明,“限价房”在降低房价涨幅,满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方面还是具有相当重要的作用。随后“限价房”经验在全国各大城市中开始学习推广。2005年5月,青岛市政府推出3个“限价商品房”楼盘,分别限价5800元 /平方米、3900元 /平方米和3800元/平方米。
2006年,国家正式提出限价房政策,当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即 “国六条”)明确指出:要优先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土地供应,其年度供应量不得低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土地的供应应在限套型、限房价的基础上,采取竞地价、竞房价的办法,以招标方式确定开发建设单位。
“限价房”政策的出台,主要供应对象不限于低收入群体,从中透露的政策信息也很明确,这是政府在廉租房、经济适用房以外推出的住房扶持政策。
众所周知,对房价影响最大的就是供求关系,市场需求太旺盛,房屋供不应求,房价自然上涨。如果能加大投入,多建“限价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搞活二手房市场,对房价的稳定作用肯定不小,即使房价短期内不会下降,但也不会再像过去那样过快上涨,这也成为大多数受访群众的主流看法。
在对政策的一片叫好声中,也有不同的声音,针对“限价房”能起到的实际效果,省城一位房地产经纪人对“限价房”政策的出台持谨慎乐观的态度,他说:“从政府的角度来说,近几年房价已经不只是经济问题,更成为了社会和政治问题,国家也已经开始意识到房地产更重要是解决消费者的基本生活。从这个角度来说,限价房体现了政府要提高居民住房福利的决心,限价的初衷和出发点是好的。但是我们也要看到,一些此前推出‘限价房’的城市,‘限价房’用地也出现过流拍的现象。如何既能满足市民需求,又能满足开发商利益,是一场政府与开发商之间的博弈。”
记者采访中,一位业内人士明确表示对限价商品房的做法表示赞赏,称“限价房”有助于楼市“降温”。他说:“与经济适用房不同,限价商品房的目的非常明确,一方面满足了部分家庭购房需求,另一方面目标直指当前的高房价。推出‘限价房’对于房价,将会起到一个整体的稀释作用,从而有利于缓解绝对房价过高这样一个矛盾。同时,这也是对广大中低收入消费群体的一个保障。”
究竟什么是 “限价房”,它与经济适用房区别是什么?记者就此问题咨询了相关部门。
据介绍,“限价房”又称限房价、限地价的“两限”商品房。是一种限价格限套型(面积)的商品房,主要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是目前限制高房价的一种临时性举措,并不是经济适用房。“限价房”按照“以房价定地价”的思路,采用政府组织监管、市场化运作的模式。与一般商品房不同的是,限价房在土地挂牌出让时就已被限定房屋价格、建设标准和销售对象,政府对开发商的开发成本和合理利润进行测算后,设定土地出让的价格范围,从源头上对房价进行调控。
经济适用房是指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宅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比较适中,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适用性是指在住房设计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使用效果,而非建筑标准。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解决中低收人家庭住房问题而修建的普通住房,这类住宅因减免了工程报建中的部分费用,其成本略低于普通商品房,故又称为经济适用房。
“限价房”作为政府在一定时期内调控房地产市场、调节住房供需矛盾的有效手段。销售价格实行政府定价,定价原则按照比周边同类商品住房低。销售价格在预售时向社会公布,公布价格应为该限价房楼盘的最高价。购买“限价房”应自购房合同备案5年后方可上市交易。经济适用房属于政策性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经济适用房自购买合同备案之日起,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各种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房的,由住房储备机构按照届时同类经济适用房价格进行回购。